作者:刘海明
道德箴言告诫人们,要学会与邻为善,广结善缘,才能驱除晦气,积攒“道德运气”。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社交媒体时代,“邻居”的外延扩大,在线交流的人也是新媒介环境下的标准“邻人”。在看似私密的虚拟空间交谈时,别忘了“邻人勿扰”的古训,如果为讨好一个“邻人”,而得罪对方“全家”,在网络时代,这样的事后果也挺严重的。
近日,短视频平台流出陕西汉中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党工委书记付某与女同事的多张露骨微信聊天截图。此前,“郑州轻工业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谭某某在微信群发不雅言论”“广西柳州一局长出轨女经理”等“聊天记录事件”,也成了网络传播的对象。
类似的不雅聊天记录频频见诸报道,每次都成为网络讨论的热点话题。在这类事件的跟帖讨论中,网友们看问题的角度并不一样——
有从做人角度“怒其不争”的:“今年桃色的瓜根本吃不完。”“必须从严处理,形成震慑!要知道敬畏,要懂得羞耻。”“基层应加强管理,让作风有问题的人不能成为管理人员。”
有从舆论监督角度争论监督的得失:“微信、QQ已经成为了新的反腐利器,留下了多少证据。”“太多这种报道对社会产生极坏的影响!”
还有从媒体伦理角度讨论媒体该不该曝光聊天记录的:“为赚点击率,宁愿过错不愿错过;某些媒体失德失范,换取众人狂欢。”“那些说是‘噱头’的人,恐怕忘记了新闻媒体负有的舆论监督职责吧?”“不违背新闻职业道德,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不迎合低级趣味。”
这类涉不雅聊天记录事件的当事人,大多是公职人员,且多为同事关系。原本是同事关系,怎奈在聊天记录中结成了“另类姻缘”,一旦被其中一方的法定配偶抖搂出来,就会让单位和双方家庭苦不堪言。
不雅聊天记录被公开传播,提醒媒体注意报道分寸固然必要,但真正反省的主角不该是记者和媒体,而是那些卷入不雅聊天记录事件的男女当事人。
人是社会动物,通过工作关系成为同事,本是一种值得尊重的缘分。同事之谊是一种工作合作的友谊,工作上需要磋商,需要协调,工作期间需要交流;临时性事务需要及时沟通,通过微信在线交流,总比大家赶到单位面对面讨论更为便捷。
同事之谊的在线交流,交流的内容当限于与单位和工作相关的话题。除非同事遇到生活上的困难,其他同事伸出援助之手,也非常必要。这样的同事之谊,在保持共通的需要之外,也保持了一定的距离,纯洁而不私密,符合同事间的处世之道。
纵观被媒体曝光的多起不雅聊天记录事件,当事人虽为同事,相关的聊天内容却基本与工作无关,偶尔涉猎工作事务,也是以玩世不恭的态度调侃。相反,当事人所聊的话题,更多是“小黄文”式的涉及“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内容。
这样的交流如果是夫妻间的私房话,倒也无妨。如果是“邻人之交”,跨越了法律和道德的界碑,不被曝光是侥幸,被公开传播反而有某种必然性。
面对不雅聊天记录被曝光,与其指责网民“吃瓜”,批评媒体违背职业伦理,不如当事人自我反省“晦气”来自何处。作为公职人员,因其职业身份的显著性,公众必然对这个群体有更高的道德期待。
按照塔尔德的模仿律,公职人员是公众模仿的对象,这样的模仿必然包含着道德方面的要求。一个值得被模仿的公职人员,他的言行应该高于社会平均道德水平,这是一种言行的道德价值所在。
公职人员异性同事间的聊天虽然是私密的,但同事间的距离和男女间的距离,毕竟有着道德的限定。无视道德的界碑,隐私也就失去了合法的保护屏障,公开曝光的往往是其中一方的配偶。这样的事例层出不穷,理应引起公职人员的重视。
在伦理学中,“道德运气”这个概念经常被提起。一个私德修养不错的人,他的运气往往不错。相反,一个私德存在明显问题的人,他的运气可能就不会那么理想了。“道德运气”不是谁的恩赐,而是一个人遵循道德法则的延时酬赏。
那些替不雅聊天记录当事人的“小黄书”式隐私被公开传播而抱打不平的人,似乎也忘记了“小黄书”当事人的“晦气”从何而来,忘记了“道德惩罚可以迟到,但不会永远缺席”的道理。
面对不雅聊天记录频发事件,作为公职人员应该自省,懂得“道德运气”是靠自己长期的德行陶冶积攒出来的。放纵自己人性中的恶,意志的脆弱所造成的“意志腐败”,必然会纵容自己的人性恶。这样的人性之恶被放大,“窝边草”带给自己的将是引火烧身的“晦气”。
避免“小黄书”式的“晦气”,需要公职人员修好私德,约束自己的感性欲望,用积极健康的道德心态,为自己的职场赢取更多的“道德运气”。
(作者系重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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